关于2017年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社科处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1123

各学院、有关部门:

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科普及,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社科联组织开展了2017年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可申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一)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纪念馆、文化馆、文艺演出场馆、文创基地等);

(二)历史、文化、自然景区(包括各类文化主题公园等);

(三)教育场所(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党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五)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街道、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重视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的社科普及意识,并把社科普及纳入整体工作规划;

(二)申报单位有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三)申报单位愿意接受省、设区市社科联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能积极参与全省性“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活动;

(四)申报单位有比较完备的社科普及工作手段,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五)申报单位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社科普及活动经费的条件,有必要的经费用于社科普及

三、经费资助

省社科联根据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实际运行情况拨付专项管理经费和建设经费,同时根据年度社科普及项目评估结果给予专项活动经费资助。对2017年新创建的示范基地将统一提供建设经费。

、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4月25日前提交《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附表1)和《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评估表》(附表2)一式3份并附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至社会科学处。同时提供用于说明《评估表》“自评”得分的有关文件、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单独合订成册,可以提供复印件)。   

省社科联根据《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评估表》“自评”和“推荐测评”情况核查各设区市新申报示范基地的相关材料,开展实地考查,并适时组织社科普及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坚持“好中选优”原则,提出核查评审意见。有关评审和考核结果报请省社科联党组审批。

此次认定的“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命名示范期限为2018-2019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悦

86953679

电子邮箱:skc@jsut.edu.cn


附件:1.江苏省社科示范普及基地申报表.doc

      2.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评估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