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社科科研突出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会科学处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1926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展开2022年度社科科研突出成果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起止时间

知识产权属于我校(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为我校在岗教职工的突出成果,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各类成果统计要求

成果统计类别参照《2022年社科科研突出成果统计类别》(附件1),教师个人填写《2022年度社科科研突出成果统计表》(附件2),同时上传成果及证明材料至科研管理系统。各单位进行初审后,于2023年10月12日17:00前汇总报送社会科学处,需提供电子汇总表及相应的电子证明材料(一个教师一个文件夹)。

联系人:张瑾,86953719

    郭璐,86953718

地点:厚德楼304室


附件1:2022年度社科科研突出成果统计类别.docx

附件2:2022年度社科科研突出成果统计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