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推动《常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实施,2023年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将紧紧围绕“十四五”创新发展新形势与长三角创新中轴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重点支持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究项目,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提供决策参考与智力支撑。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常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基于我市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典型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1.2023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科技创新中心工作,采取“揭榜”和“定向”两种方式开展,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分别不超过20万元、3万元;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
2.重点项目(揭榜)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内容第一部分“张榜”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揭榜”申报。申报截止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中榜”,项目立项时下达60%资助,验收通过后下达40%资助。
3.重点项目(定向)、面上项目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重点项目(定向)由指定的申报人根据指南内容第二部分选题进行申报,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在指南内容第三部分选题范围内自行拟题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发布审核通知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分档给予经费资助。
4.面上项目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2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本年度无较长时间出国交流或其它影响课题进度的计划安排,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本计划项目。
4.本计划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本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3.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应聚焦常州,涉及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2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面上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应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调研记录另附),并包含10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另附至少1篇与课题相关的5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
4.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重点支持类
1. 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的项目。
2. 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联合开展研究的项目。
3. 重点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四)限制申报类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
(1)未填报2022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
(2)2021年1月1日起,有终止、撤销;
(3)2022年1月1日起,有总结结题;
(4)截止2023年1月1日,有应结未结。
2.项目负责人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或有在研的本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企业有在研的本计划项目,该企业不得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内容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6.与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以附件形式提交。
7.市科技局对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享有独家发布权。成果在报送前不得自行发布,违者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8.面上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技局通过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常州市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企事业单位入口”,进入“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申报材料经社科处遴选后再上传系统。
申报重点项目(揭榜),请注意选择“软科学研究(前资助)”;申报重点项目(定向)或面上项目,请注意选择“软科学研究(后补助)”。
2.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见附件或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件由社科处统一提供,请申报人上传系统前联系社科处工作人员。)
(二) 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2月13日前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命名规则:所在部门+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提交至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提交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朝阳
联系电话:86953679
社科处邮箱:skc@jsut.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8120195
附件:
3.常州市科技计划(资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docx
4.(揭榜项目申报)2023常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5.(定向项目申报)2023常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6.( 面上项目申报)2023常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月14日